汶上县推行河长制的实践与探索
摘要
关键词
河长制;水生态;整治;美丽河湖
正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汶上县紧紧围绕“绿水青山”总目标,突出抓好防洪安全、生态复苏“两个关键”,做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开展河畅、水清、岸绿“三个行动”,夯实组织保障、部门协同、督查监管、考核问责“四个提升”,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一、“河畅”提升行动
1.积极开展拦河工程排查整治行动。根据省、市关于拦河工程排查整治行动要求,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对全县范围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拦河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评估、整治。截止目前,已完成水闸、拦河坝、橡胶坝、水库、桥梁、跨河管线等拦河工程评估、分类、整治等工作。
2.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批示精神,落实水利部关于防汛查弱项补短板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畅通,汶上县高度重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山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名录,积极收集河道设计、防洪治理资料,组织专家对全县河道进行了审查,认定大汶河、梁济运河、小汶河、泉河、南泉河、湖东排水河6条河道具有行洪任务,确定为此次排查整治的重点对象,经认真排查,我县共计发现15处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其中:阻水建筑物3处,拦河围堰、阻水坝6处,阻水桥梁1处,侵占河道问题5处。针对发现问题,汶上县以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对照部门及属地职责,切实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格执行“发现、反馈、整改、销号”闭环机制,全部按时完成了问题整改,恢复了河道岸线秩序,进一步提升了河道行洪能力,为全县安全度汛提供了有力保障。
3.强化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汶上县始终保持严打非法采砂行为高压态势,建立起由水务局牵头,公安、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配合的联防联控机制。在坚持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在大汶河等河砂资源丰富河道沿河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健全了立体化监管网络。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势头,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秩序,维护了良好的岸线秩序。
二、“水清”提升行动
1.加强水资源保护。汶上县坚持“节水优先”、“四水四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做好水资源统筹配置、科学利用和有效监管。加大节水监管力度,加强节水载体建设,落实用水计划、用水定额、节水评价、合同节水、节水宣传措施,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
2.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汶上县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的排污路径,形成规范的排污口“户籍”管理。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编制整治方案,提出“一口一策”整治措施,共计规范124个排水(污)口,有效改善了河湖水生态。
3.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汶上县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提升,推进化工、机械制造、制药等行业入园,提高工业园区聚集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置。以泉河等入梁济运河河流为重点,加强氮磷排放控制和排放监管。
4.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一是强化城市水体治理。汶上县常态化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老护城河南站街道段清淤改造、栽植水草,对城区长乐湖、圣泽湖、宝相湖水面实施全方位保洁,持续有了改善水质;二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汶上县成立以水务、生态、住建、农业、畜牧等部门组织的工作专班,专班实行治理、排查同步推进,巩固整治成效,截止目前,已完成2022年16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下一步,专班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督导排查工作,避免黑臭水体“反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确保动态清零。
5.推进城镇污水治理。一是加快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汶上县在摸清县城区管网底数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建成区合流制管网清零工作。计划2022年年底前,完成2.4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二是积极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发挥人工湿地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协同处理作用。三是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输水沿线、黄河沿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2022年12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开工建设30个;2023年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
6.开展汛前河湖水质隐患排查整治。汶上县积极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联合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河湖淤泥、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农业生产生活废弃物、沿线闸坝及沟渠临时拦截的生产生活污水或灌溉尾水,整治破损堵塞的城镇雨污管网,开展城市污水管道清掏,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急处理能力及重点工业企业汛期污染管控能力,集中力量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岸绿”提升行动
1.推进省市级美丽示范河湖创建。汶上县紧紧围绕“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基础工作、管理保护、空间管控、河湖管护、河湖文化、加分项”8个方面,发动相关部门,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多方资源,强化落实举措,在“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持续发力、精准施策。2022年,我县在泉河下游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河湖岸线景观绿带,因地制宜打造亲水平台、生态节点、河湖文化长廊等。目前,正全力推进现场景观提升改造工作。
2.推进全域美丽河湖达标建设。汶上县遵循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共建共享的原则,科学谋划达标措施,持续加大河湖“清四乱”督导调度力度,系统推进构建“无违河湖”向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转变。2022年,完成17条美丽幸福河湖达标建设任务,力争2023年实现全流域美丽河湖。
四、强化组织保障提升
1.严格压实河长管护责任。汶上县进一步规范河长巡河工作,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任务、巡河要求等内容,定期提醒、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四个一”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多的河道加密了巡河频次,要求河长巡河及时发现整改涉河违章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各级河长巡河20834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108次;镇级河长巡河6589次;村级河长巡河14137次。
2.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汶上县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多渠道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宣传教育。5月份,汶上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检察、水务、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规范辖区内河道管理秩序的通告》,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和职责,禁止事项、法律责任、有奖举报方式等内容,不断增强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引导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3.强化监督监管提升。一是汶上县将河湖垃圾保洁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岗招募等方式设置县、乡两级河道管护人员260余名,确保了河湖管理不断档、有人管,有效改善了河湖水生态;二是加强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密切配合。汶上县依托司法保护强化河湖管理。根据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汶上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汶检会﹝2020﹞3号)文件精神,汶上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县检察院对区域内水环境进行了巡查,并联合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根据相关职责划分,共同研究、科学安排、迅速行动,切实做好县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有效避免了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强化了问题整治力度,保障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提升。汶上县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实行月度“红黄蓝”综合评价通报机制,前三名、后三名蓝红标识,作为干部工作实绩重要依据,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争先进位、落实落地;四是坚持暗访督查常态化。汶上县定期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发现、反馈、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今年以来,共整改涉河违章问题1213项。
结语
汶上县河长制办公室将继续按照保护水资源、优化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搞活水文化、确保水安全的思路,全力抓好河长制工作落实责任,坚持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凝聚全县珍爱河湖、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努力打造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全域美丽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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