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数字档案室为契机提高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研究
摘要
关键词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档案
正文
一.司法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状况以及分析
(一)档案存储情况
法庭的现存资料,大致包括民事诉讼文件档案、政府公文归档、会计凭证资料以及声像等资料,民事诉讼文件档案自二零一二年开始,才陆续将所有办案物料全部扫描并加入管理系统,信息化比率相对较少。二零一二年之前的库存文件档案基本仍保持着中国传统纸质档案存放模式。
(二)档案管理利用现状。
从档案管理使用方面来看,随着司法信息公开的不断深入,诉讼审判的透明度也将日益提高,而社会公众对关乎自己权益的档案关注度也将愈来愈高,对诉讼档案的检索要求也与日俱增。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
目前,参加档案管理岗位工作的人才数量较少,具有正式编制的人员更少,而聘用人才流动相对频繁且具备档案学科背景的人才的比重较低。此外,由于档案室内部没有充分设置档案管理工作长效制度,目前的档案人员管理结构已很难满足未来档案事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二.档案信息化概述
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是指从档案建立、接收、整理、存档、检索、管理工作等各个方面,通过引进并运用以计算机互联网为主要中心的技术,逐步建立以计算机互联网硬件与软件实施的行政诉讼档案信息共享优势,并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传输频率块、存贮容量大、检索方便和信息资源共享的优点,达到以科学技术手段智能化辅助法官办案的信息系统。
三.档案信息化在法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性
(一)档案信息化是法制建设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四十多年来,我省的经济建设、社会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实现了长足发展,人民法院工作也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并成为全国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也凸显了出来。随着新技术的推出,更加科学有效的档案管理模式将为庭审管理工作和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带来了更良好的服务。
(二)档案信息化将大幅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
以计算机和网络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将对档案管理方式产生重要的改变,因为相比于以往的人工管理和手工操作的传统档案管理方法,现代计算机将拥有信息处理率更快、存贮容量大、查阅方便等优点,而这些都能更有效地有效地提升法院管理工作的品质与效能。
四.基层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困境
(一)档案电子化利用效率不高
当前,全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档案信息化建设脚步正在继续推进,通过目前运用的庭审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了行政诉讼文档立卷、归档、检查、统计等环节,在文档信息化工作中完成了文档扫描方法、记录阶段之后,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法庭外、法官之间的卷宗调阅。由于公检刑事侦查卷并未扫描入库,使得刑事案件仍处于纸质借阅状态。实际上刑事档案查阅在档案利用中占比达63.26% ,如果不进行扫描,显然影响电子化数据运用,进而影响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1】。
(二)实践中档案归档模式不同一
省高院要求在结案后规定时间内必须存档并报结,而各地的存档方法也不尽一致。没有统的归档规范,也对中国档案信息化建设造成了障碍。
(三)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认识不足
个别部门、部分领导同志对档案与信息化工程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觉得这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即使争创数字档案室达标,也是法院办公室档案工作者的事情,与己无关。由于档案信息化工作人员中缺乏与其他办案工作人员的共同配合、协调,即使单纯依靠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也很难做到档案信息化。
(四)资金困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以江苏省法院为例)
江苏省最高法院的领导班子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也十分关注,在二零一三年三月底,江苏省高院专门设立了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进了全国最高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为了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江苏省高院筹集巨额资金,为全市法院安装并完善了各种电子产品,建立全省法官的电子档案体系。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随着计算机科技的发达,势必产生软硬件系统都需要维修、设备需要经常更换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都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保障,基层人民法院财政本身也就很紧张,要从有限的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来进行信息化建设,面临着非常大的难度。
五.基层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对策
(一)强化政府组织领导,稳步布置全面信息化建设任务
归档信息化建设应当始终以使用群众为核心,进一步发挥归档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效能,服务于司法机关审判工作,服务于社会公众。我院一直强调从实际情况出发,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年度的重要工作规划,重视检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状况,并帮忙协调中的重大问题,以克服困难【2】。
(二)加强有序管理,夯实硬件基础设施
我院将以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为重点,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进行档案库房现代化管理工作,并完善档案库房的建设。
(三)积极应用法律人才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积极探索网络文档预约查阅
按照最高院需要,将进一步建立法律文档数字化的公共服务门户,让法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无偿地进行公共服务诉讼咨询和帮助。主动与司法机关局、地方专业律师联合会等形成合作交流配合制度,并积极尝试应用专业律师公共服务网络平台,进而提高专业律师咨询服务相关当事人的效果。积极探索网.线上档案在线预约检索功能,当事人通过登录法院户网填报名称、联系电话、案号、取件日期等基础信息进行档案检索预约登记,并进行档案定点定时检索。
(四)实施法庭间的远程调阅卷工作,以推进教育便民诉讼
在案件服务中心内专设了电子档案查阅窗口,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可以进行异地档案查询阅,即当实现了对当事人进行查阅档案的异地远程查询授权功能时,他们就可以查询异地法院的授权电子文档并自动打印。法庭的异地调阅不仅卷免去了他们远到外地查询法律资料的奔波之苦,而且更是互联网+时期法庭之间的联合,便民诉讼新之举。
(五)为国家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了长期的经费保证
目前江苏省已经建成了覆盖全省的电子档案系统,从硬件和软件上都已经能够满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求。然而档案信息化工程初期的工作是相当繁琐的,并不是一个人甚至是某个部门都能够单独进行的工作,这就必须聘请专门的技术人员来负责,而后期的维修以及设备更新换代,都要经过不断地投入,而基层院资金相对困难,很难独立承担这些费用,这就需要省法院提供长期的资金保障【3】。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中国档案制度信息化建设工程的不断深入实施,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当前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也将越来越关键。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适时完善队伍结构,进行正确高效的管理,并将以科技强院为契机,努力构建行政诉讼档案信息化。在互联网+审判的时期,档案信息化工作将不但可以为人民法院的自身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加便捷,而且还可以共享给整个社会的司法资源,在更高层面上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开、正义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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