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摘要
关键词
数字普惠金融;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基础设施
正文
前言:数字普惠金融(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数字化技术为纽带,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可负担的金融服务。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成就斐然,但城乡发展二元化的情况比较突出,这是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基本背景,也要求从金融角度出发,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提供更多助力[1]。从特点上看,数字普惠金融关注为农民、小微企业提供服务,这使其能够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过程中发挥作用,就其作用方式、当前不足以及可靠的生效路径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数字普惠金融以及其对乡村振兴的作用
1.1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态势
数字普惠金融的优势突出,这使其近年来得到普遍关注、广泛重视,结合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可以发现我国近年来对普惠金融以及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投入了较多精力,近两年的数据信息如下:
表1普惠金融以及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情况
年份 | 2021 | 2022 | 同比增长 |
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万亿元) | 19.23 | 23.8 | 23.8% |
普惠小微授信户数(万户) | 4456 | 5652 | 26.8% |
绿色贷款(万亿) | 15.9 | 22.03 | 38.5% |
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万亿元) | 6.84 | 7.83 | 14.5% |
普惠小微贷款比例 | 18.1 | 20.4 | 2.3个百分点 |
非现金支付规模(万亿元) | 4415.56 | 5215.83 | 18.12% |
数据来源: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
结合表1近两年信息不难发现,我国普惠金融贷款余额快速增加,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从19.23万亿元增至23.8万亿元,普惠小微授信户数自4456万户增长到5652万户,普惠小微贷款比例从18.1增长至20.4,显著体现了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与活力。
1.2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作用
1.2.1提供直接金融服务
数字普惠金融可从金融服务的角度出发,直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当前我国仍有4.91亿农村居民,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难以得到满足,一方面农村金融存在坏账率较高的情况,很多金融机构为避免经济损失,设定了较高的服务门槛,农民在抵押物有限的情况下无法获取预期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我国大部分金融机构以及其办事处集中于各地城镇,农村居民缺乏直接获取服务的条件。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门槛相对较低,借助互联网提供大部分流水性服务,农民可在少许提供抵押物或收入证明的方式享受服务,也无需频繁来往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之间,通过线上办理即可获取金融服务,便于农村居民通过金融活动改善生产、消费能力,直接推动乡村建设和振兴[2]。
1.2.2完善乡村振兴金融环境
数字普惠金融可以广泛向广大农村居民、小微企业、乡村企业提供服务,这意味着其可以从环境角度出发,为乡村金融环境提供一定助力。从特点上看,乡村振兴关注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文教进步,这要求乡村做好各方面管理,从工业、农业、商业等不同角度出发,为农村注入发展活力。金融在此过程中主要为各行业、企业、个人提供资金融入和融出服务,当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缺乏活力时,金融需求不大,金融环境发展缓滞。当区域发展活力较旺盛时,区域内金融需求也较为旺盛、金融环境发展速度较快。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各地农民和农村企业获取了政策方面的支持,往往更愿意投入到经济、社会建设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更多,此时应用数字普惠金融模式,契合农村金融需求,有助于从数字化、服务性方面推动乡村金融环境的发展、完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
1.2.3有助于资源交流共享
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资源交流、共享,包括金融资源,也包括其他社会资源,这是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作用之一。以资金为例,乡村振兴战略是面向农村地区拟定、推行的,农村地区各类具有商业前景的项目、优势政策,则同步面向城镇和乡村地区开放,如农村企业的税收优惠、农村养殖产业等,不限制其投资来源。在此模式下,各地城市的投资人可以通过数字普惠金融向农村地区的优势项目提供资金、组织注资,农村地区的商业资源、社会资源也可以通过数字普惠金融与城镇投资者、消费者紧密连接为一个整体,对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具有持续的积极作用[3]。
2.乡村振兴视角下数字普惠金融工作的不足
2.1基建态势不完善
乡村振兴视角下,数字普惠金融工作当前尚不完善,存在基建方面的劣势,该问题是指能够直接提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设施不足,同时基于数字普惠金融特点的通信服务设施也偏少。前者以ATM机、自助银行,后者以通信基站、固定通信线路。现状上看,我国97%以上的商业银行网点分布在各地城镇、96.4%的ATM机、自助银行集中于城镇,但城镇居民的比重只有65.2%,占比超过30%的农村居民,只拥有少量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设施,难以实现对农民居民、企业和组织需求的覆盖[4]。此外,农村各地通信基站建设数目偏少、通信线路的总里程也较短,无法实现全区域覆盖,偏远地区通信质量差,影响居民通过通信活动享受数字普惠金融服务。
2.2民众认识不到位
民众认识不到位,是指广大农村民众对数字普惠金融的认同感不高,不了解该模式、有关服务的具体方式,甚至与典型诈骗相混淆,导致数字普惠金融的优势无法得到发挥,不能充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如部分地区民众认为,贷款服务应通过线上渠道常规获取,线上贷款服务风险较高、不愿尝试。也有部分农民单纯缺乏对应的技术设备、操作能力,因不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电子计算机,无法获取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分析又可发现,因电信诈骗活动较为猖獗,部分农民因防范意识不足遭受经济损失,也会丧失对数字普惠金融等网络服务的认同感。
2.3金融服务和监管能力较弱
金融服务和监管能力较弱,是指各地的数字普惠金融不能妥善根据民众需求提供服务,缺乏对网络信贷活动的监督管理,以致农民居民、企业不能获取所需的金融服务,或不能妥善在众多金融产品中辨识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一般信贷以及典型诈骗陷阱。前者导致民众的金融服务诉求不能得到妥善满足,后者导致各类线上金融产品鱼龙混杂,难以辨识真伪。此外,也有部分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在境外活动,在农民遭受经济损失后,管理部门很难第一时间为其挽回损失,因监管不力导致数字普惠金融在内的线上金融服务丧失了部分市场认同感。
3.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
3.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为发挥数字普惠金融优势、助力乡村振兴,主张在未来工作中首先加强金融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ATM机、自助银行,也包括基于通信需求建设的各类基站等。
建议各地工信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与乡村基层自治组织之间做好交流,乡村基层自治组织将本地金融服务设施建设需求、通信设施建设需求等形成报告,提交给县一级工作机构,县一级工作可以解决的可直接加以处理,不能解决的则上报到市一级部门寻求指导、帮助。原则上应在各地农村进行普遍的基础设施建设,如果资金条件较紧张,则选择若干人口密度较大、数字普惠金融需求较迫切的区域进行优先建设,逐步完成本地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在此基础上,基础设施建设还应关注针对性,可根据各乡村基层自治组织提供的报告组织实地考察,部分农村通信能力尚好,可将建设重点放在ATM机、线上自助银行建设方面,以保证建设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挥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3.2重视宣传推广
数字普惠金融的价值尚不能得到各地农村民众的普遍认同,这导致其作用无法充分发挥,未来主张采用多渠道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农村民众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关注、认知深度,作为发挥其作用的基础。
多渠道宣传,是指通过常规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远程APP等新媒体,面向本地区农村民众提供与数字普惠金融有关的各类信息,改善农民对该模式的认识。部分农村民众年龄偏大,不了解新媒体和数字普惠金融等线上新服务方法,可通过常规媒体传递有关信息;部分农民因工作等因素难以接触传统媒体,则以新媒体将数字普惠金融的优势、服务方式等内容提供给相关人员,使其了解数字普惠金融,产生获取服务的意愿。
重点宣传是指在农忙时节、春季,向农村居民提供数字普惠金融有关内容,通常农民需要在春季确定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农忙时节则需要农民投入资金准备生产活动。此时农民以及农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比较迫切,可由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联合金融机构共同组织宣传,向农民、农村企业等提供数字普惠金融有关信息,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承办机构、服务申请方式、办理渠道等,帮助有关主体获取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借以推动生产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3.3改善金融服务和监管能力
未来数字普惠金融的应用应强调服务性和监管工作优化,服务性强调结合各地农民、农村企业的特点,提供可以满足其实际需要的金融服务,监管工作则关注诈骗预防,净化线上金融环境。
各地金融机构可以组织一般性的市场调查,了解本地农村居民、农村企业的一般性贷款需求,推出与其实际需要相契合的各类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如大部分农民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在年内即可偿清本息,这表明农民需要的是利息较低的短期贷款,金融机构可在数字普惠金融管理时将此类产品作为重点,将其投放到市场中。监管工作则关注工信部门、公安部门和民间组织的联动,工信部门提出管理目标,公安部门负责执行,民间组织提供辅助,如进行违法行为举报等,帮助各地农民净化线上金融环境、有效打击线上信贷有关的非法行为,为数字普惠金融模式的推行打下环境管理基础。
结论
综上所述,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可向各乡村直接提供金融服务,也有助于金融环境的营造和各类资源共享,未来工作中应予以更多重视。乡村振兴视角下,数字普惠金融工作存在一定不足,包括基建态势不完善、民众认识不到位、金融服务能力、监管能力不足等。为发挥其积极作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未来主张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通过宣传方式改善民众认识,同时寻求金融服务能力和监管能力优化,使数字普惠金融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助力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刘荣增,袁向向,何春.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融合发展的耦合协调及区域差异[J].区域经济评论,2023(05):16-25.
[2]田霖,郭梦琪.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缓解融资约束研究——基于涉农企业的实证分析[J/OL].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6.
[3]姚君.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家庭创业的影响研究——以羊尖镇为例[J].中国物价,2023(09):125-128.
[4]马继玉,李福然,张细松.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机制、创新模式及对策建议[J].潍坊学院学报,2023,23(04):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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